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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

2009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著名知识分子刘晓波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庭审进行了不到3个小时便告结束。法院外警方戒备森严。像中国的许多案件、特别是被认为政治上敏感的案件的司法程序一样,该案的庭审情况严禁外泄。目前外界所能了解到的情况是,刘晓波对当局的指控做了无罪辩护;约有20人获准旁听,包括刘晓波的弟弟刘晓暄和妻弟;主审法官是贾连春,也就是之前以同样罪名给维权律师高智晟和艾滋病维权人士胡佳定罪的那一位法官;法院将於12月25日做出宣判。 许多人被禁止进入法庭旁听庭审,包括刘晓波的妻子刘霞。十几位外国驻北京大使馆的官员,其中包括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的外交官,...
工运领袖张善光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任畹町等大陆公民发表致国际社会公开信,强烈抗议将社会发生的事件定义为情报,是巧立名目以掩饰对张善光筹组“下岗工人权益保障会”的迫害, 中国人权 要求中国政府退还没收的二千美元释放张善光并治疗他严重的疾病。 中国人权 从国内获得工运领袖张善光的判决书、张善光不服判决的上诉书,中国公民任畹町、江棋生等人为张善光一案发表的公开信。 湖南怀化中级法院的法官丁总泽和另外两位代理审判员,对张善光刑事判决书的事实和判决部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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