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從國內知情人士處獲知,遼寧省一對上訪代表夫婦,為揭露村官強賣土地到京上訪,“兩會”前卻遭警方強行押回沈陽,盡管村民們強烈請願,但至今未獲釋放。
岳永進、劉華夫婦,原系沈陽市蘇家屯區紅菱堡鎮張良堡村的村主任和村長,2004年被村民選為上訪代表,到北京反映土地被掠奪的問題。多年來,由於揭露村鎮官員的貪污腐敗和非法出賣耕地、追查官員侵吞村民財產,他們長期遭當地官員和警察的聯手迫害,不得不長期滯留北京。
知情人士告訴中國人權,今年2月20日,岳永進、劉華夫婦被北京市佑安門派出所警察傳喚,次日即被遼寧省公安廳警察押回沈陽。警方未履行相關法律手續,既未告知拘押理由,也未出示拘留証。當地村民表示,目前劉華被關押在沈陽馬三家教養所,岳永進則被關押在蘇家屯區看守所。
中國人權還從知情人士處獲悉,今年2月28日和3月7日,張良堡村40多名村民,先后兩次到蘇家屯區公安分局請願,要求立即釋放二人。公安分局一位竇姓負責人對村民說:“劉華違法上訪,參加訪民悼念趙紫陽的活動,甚至在北京鬧事,到聯合國某駐京辦呼冤叫屈,制造社會動亂,問題嚴重。”村民們要求盡快解決岳永進夫婦揭發的問題,認為當局把他們抓起來,是明顯的打擊報復。
據知情人士介紹,岳永進、劉華夫婦得到村民擁戴,是由於舉報前村委會貪污挪用集體財產。2002年,岳永進被選為村主任,劉華被選為村長。盡管沒有拿到聘書和村委會印章,他們還是集資聘請了沈陽榮正會計事務所的審計人員,對該村多年來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審計報告附后)。經查實,多年來,當地村干部出賣集體土地、違法攤派、侵吞村民水電費和侵佔國家撥發的救災款等,有問題的金額高達260多萬元。
在2004年4月的村委會換屆選舉中,為去除岳永進和劉華這對眼中釘,地方干部公然操縱選舉,蘇家屯區組織部、鎮長、鎮書記及張良堡村黨支部書記親自出馬,公開用公款賄賂選民,並採用威脅、恫嚇和偽造選票等手段,讓犯罪前科累累的張富強當上了村長。為撈錢,新一屆村官擅自出賣集體耕地,強逼村民按手印簽約。村官惡行遭村民強烈抵制,全村200多戶村民聯名上書,反對出賣土地,強烈要求罷免有貪污罪行的村支書劉家安和村長張富強。
土地問題是當前中國社會最大的火藥桶。據官方資料顯示,群體性抗議事件逐年飛速攀升,2004年比2003年增加了20%,2005年又比2004年增加了17%,達到87,000起;參加抗議的人數,則從1994年的73萬人,增加到了2004年的376萬人;而大多數抗議事件發生的原因,是土地糾紛和官員腐敗。最近發生的群眾抗議事件,如太石村和汕尾東洲村等,都顯示了強征、強佔農民土地的情況並沒有得到改善。去年底,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也承認,違法征佔農民耕地導致了農村的群眾性大規模抗議事件。
有鑒於此,張良堡村村民代表所揭露的土地問題和地方官員的貪腐問題,本應是中國政府著力解決的;他們的合法努力,是任何人都不得打擊報復的,這在中國法規中有明文規定,但是,岳永進、劉華夫婦卻受到地方官員和這些官員縱容的黑社會勢力的長期迫害,致使該村村民大多敢怒不敢言。中國人權敦促沈陽當局立即釋放劉華和岳永進,並從速切實解決他們提出的土地及其它問題。
附件:審計報告
(前略)
十、審計意見
綜上所述,張良村地理條件優越,全村均系可耕良田,且臨高速公路和202國道。村民勤勞。市、區、鎮幾乎每年都給村以經濟援助。村的主要資金來源耕地、畜、禽的提留和發包收入,二十年中總收入4,044,138.49元,其中提留收入1,191,747.00元,發包及上交收入1,323,956.47元,其他收益收入826,028.56元,經營收入160,495.71元,其他收入541,900.75元,支出合計5,191,455.43元,其中經營收入1,613,243.84元,其他支出1,451,113.43元,管理費支出983,156.71元,應付福利費1,143,941.45元。審計發現有問題的金額達260余萬元。佔總收入的66%。造成虧損332,135元。其中:吃探頭糧240,638.50元。主要責任是前任村支部書記王景財和村主任曾榮義、現任黨支部書記劉家安和會計廉守勤,他們帶頭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有關規定,根據粗略統計上述四名村干部違紀金額達51萬余元,其中:王景財十三萬四千余元;劉家安十萬二千余元;廉守勤二十六萬余元;曾榮義二萬余元。鎮政府和鎮黨委即時給予過批評、教育和處分,有的經濟上作過小量退賠,但多年來未如實公布賬目,積存問題較多。有待村民加強自治,加強法制觀念,遵照中共中央關於關注農村,關心農民、支持農業的精神,在上級黨和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解決上屆班子遺留的經濟問題,團結廣大村民脫貧致富、奔小康。
沈陽榮正會計事務所有限公司
沈陽市沈河區十一緯路107號(章)
主任會計師:王行瑢(章)
副主任會計師:唐淑斌(章)
主審中國注冊會計師:楊玉如(章)
中國注冊會計師:季亞環(章)
中國注冊會計師:胥鶴雲(章)
會計師:衣春琦(章)
協審中國注冊會計師:崔玉芹(章)
會計師: 尹彧
會計師:吳艷杰(章)
楊柳
報告日期:二OO三年三月五日
打字:周陽 楊柳
校對:楊玉如
本報告共印五份
二OO三年三月六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