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從國內知情人士處獲知,將於6月5日服滿3年刑期獲釋的上海著名維權律師鄭恩寵,出獄后將被直接送到警署,他的家屬將不得從監獄接其回家。
據知情人士告訴中國人權,在鄭恩寵律師即將出獄的一周前(5月30日),他的妻子蔣美麗突然收到丈夫獄中來信,被告知,6月5日家人隻能到當局安排的地點去接鄭恩寵回家。
鄭恩寵在信中說:“今天上午北站街道裡委支部書記、社工和戶籍警以及天山街道裡委支部書記,到監獄裡來找我談話,要我與他們達成共識:一、6月5日由北站警署用車接我到(他們)辦公室,然后舉行一個儀式,宣布剝奪政治權利應遵守的規范。我想這樣警方與監獄可當面清查“釋放証”,路上“人身安全”也有“保障”。二、6月5日下午,天山街道支部書記來電,預約6月6日上午到紫雲路天山派出所辦理戶口以及申報新版身份証手續。…… 綜上,6月5日你們等待街道方面的通知,屆時到指定地點接我回家。”
本月16日,蔣美麗在前往監獄對鄭恩寵作其刑期內最后一次探視時,家中遭不明身份者兩次闖入(詳情見中國人權5月18日新聞)。去年12月8日,當蔣美麗准備替丈夫前往德國領取德國法官協會頒發給鄭恩寵的人權獎時,突然被上海當局告知她因涉入一起“物業管理糾紛”而不得出境。之后,蔣美麗對鄭恩寵每月一次的探視權被當局剝奪,蔣美麗本人受到警方每天24小時的嚴密監控。3月23日,蔣美麗買好去蘇州的火車票,准備去給父母上墳,結果被上海北站派出所的警察攔截下來。
據知情人士告知,受到當局多次騷擾的蔣美麗於5月30日給丈夫回信說:“你在信中說,6月5日由北站警署到提籃橋監獄接你到他們警署辦公地方,要當面宣讀剝奪政治權利的規則。實際上,在5月23日,我們當地的戶籍警、北站居委以及社工早就來家裡和我說過,由他們出面接你。隻是我不同意由他們到監獄接你的方式,而且我還可以肯定,這幾個人是在來找我得不到他們想要的結果后,又到監獄去給你施加壓力。我的意思很清楚,6月5日我和家人在提籃橋監獄正門來接你,如你認為警方接你能‘保証’你的‘安全’我也沒有辦法。就在我最后一次5月16日去監獄探視你時,我們家中的兩道鐵門被不明身份的人,用事先准備好的鑰匙打開闖入。他們先后二次用鑰匙打開我們家大鐵門,幸虧那天家中有朋友在,否則會發生什麼樣的事你能想得到嗎?想想都覺得可怕,他們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現在既然警方要接你去他們那裡,那麼你就在他們那裡住吧!在警察那裡或他們安排的別的地方,別回家來,你如果要回家,就與我們家人在監獄正門見面,我們會從上午等到下午,你看著辦吧!”
鄭恩寵曾代理上海靜安區東八塊被拆遷居民狀告“上海首富”周正毅,他接辦的房屋拆遷訴訟案超過500件。鄭恩寵於2003年6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8日被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刑3年。
周正毅因犯操縱証券交易價格罪和虛報注冊資本罪被判刑3年,也被關押在上海提籃橋監獄,今年5月26日刑滿獲釋。據媒體報道,“當局在政府上班時間之前為周正毅辦好手續,7時左右派車送他出獄,返回位於水城南路榮華西道的西郊花園別墅豪宅”—當局並沒有安排周正毅到警署或街道委員會報到。
中國人權譴責上海當局准備採取的不准鄭恩寵在刑滿釋放后立即與家人團聚的歧視性措施。周正毅是鄭恩寵為協助上海拆遷戶討回公道而狀告的主要對象,對比周正毅獲釋后的待遇,更顯示了當局對鄭恩寵採取措施的任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