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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前總統柯林頓的公開信

2005年09月09日


親愛的柯林頓總統:

您是在中國杭州西湖舉行的“2005中國互聯網峰會”的主講人,我們下列簽名的這些組織,謹在此敦促您為師濤呼吁,要求釋放這位被中國政府以泄露國家機密罪判處10年徒刑的記者和網絡作家。這次峰會提供了一個絕佳的機會,來辯論在中國營運的美國公司的角色問題。我們希望您直接與會議演講人、雅虎共同創始人楊致遠交談,討論雅虎香港公司在給中國當局提供信息,致使師濤被判重刑所扮演的角色。

師濤曾任《當代商報》的記者,也是網絡作家。他給海外網站發送了一個電子郵件,內容是中宣部發布的關於“六四”鎮壓15周年維持社會穩定的指示,很快他就被拘捕。今年4月27日,師濤被中國當局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判刑10年。他的上訴於6月2日被駁回。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4月27日的判決書稱:雅虎香港公司向中國調查機關提供了師濤個人電子郵箱的詳細資訊,可以找到上網時的IP地址和他使用的電腦所在的具體位置。

對師濤的判刑表明了一種值得警惕的傾向,即中國政府壓制那些用合法方式報道中國制度缺陷的記者。雅虎提供的導致師濤被判刑的証據,並未威脅中國的國家安全,師濤隻不過行使了言論自由和批評政府的權利而已,這些權利是中國憲法所明文保護的。

本著今年中國互聯網峰會“中國與世界接軌”的主題精神,我們敦促您強調國家和跨國公司及其它商業企業的人權義務。我們特別敦促您利用這次機會來強調下述問題,以便引起商業界和中國政府的關注:

  • 支持無條件地釋放師濤。他被判刑是由於他合法地行使了言論自由的權利;要求重審其他因履行職責而被判刑的記者的案子;
  • 敦促外國公司執行聯合國商業人權規范。這一規范要求跨國公司及其它企業必須禁止任何支持或鼓勵國家侵犯人權的行為;
  • 敦促中國取消對在中國開辦的互聯網公司所實施的自律約束。

正如您非常了解的,我們正在一個對人權事業而言富有挑戰性的時期,尤其是在中國這樣的環境中。我們敦促您利用這次重要的機會回應這些挑戰,並領導國際間的明確合作。

您誠摯的,

譚競嫦(Sharon Hom)
中國人權執行主任
羅伯特·門納(Robert Ménard)
記者無疆界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