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獲悉,兩年半前在上海未能打贏官司的上海東八塊拆遷戶,最近採取了前往香港特別行政區狀告“上海首富”周正毅的集體行動。他們認為周正毅曾經在香港“以虛假公司進行欺詐”,如果能夠在香港獲得法律援助,將可揭開周正毅官商勾結的黑幕,使他們權利受侵害的案子起死回生。但是,他們的行動在最后一刻被上海警方強行阻攔。
10月30日,當首位拆遷戶孫敏准備離開上海前往香港時,在火車站被突然出現的警方強行阻攔帶走。11月3日,第二批共6位拆遷戶,幾乎在孫敏受阻的同一時間,被事先已獲消息的警方強力阻止后帶上警車,從而使拆遷戶前往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案控告周正毅的行動受挫。
10月14日,上海東八塊拆遷戶周大燁、孫敏等22人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提出“香港自由行”7天旅游申請,其中13人於28日順利獲得旅游証件。但是,在30日孫敏被阻后,原定31日可以領到旅游証件的其余拆遷戶,在他們前往出入境管理處領取旅游証件時被告知“接到上面通知,証件不發了。” 在此之前,警方於30日曾傳喚丁君娣,並對多人進行警告威脅和監控跟蹤,但是,並沒有影響拆遷戶11月3日的繼續行動。
上海東八塊強拆事件發生於2003年4月。這一事件因揭出了與上海市政府官員關系密切的所謂“上海首富”周正毅而轟動一時。周正毅以佳運投資公司名義於2002年獲靜安區房屋土地管理局以零出讓金出讓4萬多平方米上海市中心黃金地段土地。但是開發商和政府事后拒不執行區政府自己制定的拆遷戶可以享受原地搬回的政策,致使拆遷戶權利嚴重受損,並被迫在4月底強拆開始后起而抗爭。
2003年5月28日,六名遭強行拆遷戶在律師鄭恩寵幫助下,將靜安區政府與周正毅侵犯拆遷戶權益的行為告上法庭。但是,拆遷戶權利尚未得到保護,幫助拆遷戶的鄭恩寵律師6月6日卻被上海警方以“非法獲取國家機密”罪名拘留,18日正式被捕,並於10月28日被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向國外提供國家秘密”罪名判刑3年。而這一案件中的被告周正毅卻在2004年6月1日,僅以操縱証券交易價格、虛報注冊資本兩項罪名,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刑3年。
最近有媒體指出,上海法院對周正毅重罪輕判並不能永遠掩蓋其已經在強拆事件中暴露出來的重重黑幕。掀起“反腐風暴”的胡溫新政已經認識到反腐可能成為“為經濟降溫、實現宏觀調控”的有力武器;江澤民當政時上海幫的腐敗問題可能再次成為這一反腐風暴打擊的對象。
日前互聯網上重現了2003年11月5日,6位曾經對鄭恩寵進行過8個多小時採訪的記者,在網上發表的聲明:“上海官方對鄭恩寵案的措辭始終圍繞兩個主軸:鄭恩寵與周正毅案無關。鄭恩寵因竊取國家機密而獲罪。我們要指出的是:鄭恩寵因周正毅案而被捕。鄭恩寵獲知和試圖傳播的並非秘密,更不是國家秘密、國家機密。”
他們進一步指出,“從事件本身的發展邏輯可以推導出:上海當局逮捕鄭恩寵最直接的原因隻有一個:制止他接受海內外媒體的採訪,制止他說出更多與周正毅案相關的事實。” 他們並表示,如果公開審理此案,願意公開身份,集體出庭作証。
鄭恩寵將於2006年6月刑滿。最近,在獄中的鄭恩寵和妻子蔣美麗委托浦志強律師,致函上海解放日報報業集團和文匯新民聯合報業集團,聲明代理鄭恩寵名譽權受侵害案,指出這兩家報紙的報道內容嚴重失實,惡意使用大量侮辱性言詞,侵犯了鄭恩寵的名譽權,造成其名譽的損害和家人的精神痛苦,要求兩報公開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精神損失,否則將通過司法途徑尋求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