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新聞稿
中國法院以網路下載的被修改的文章為罪證,判處網路異議人士歐陽懿“顛覆國家政權罪”有期徒刑2年。
中國人權得到國內知情人士報告,2004年3月16日,著名網路異議人士歐陽懿,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這一審判完全是秘密進行的,不僅歐陽懿的妻子等親屬沒有得到通知和旁聽審判,歐陽懿的律師也沒有能夠參與庭審和辯護。據知情人士告訴中國人權,成都中級法院給歐陽懿定罪的所謂罪證,是檢察院提供的從網路下載的“致中共十六大公開信”。但是歐陽懿和他的律師早在法庭調查時已向法官指出,這個“罪證”並非歐陽懿所起草的文件,而是已被他人修改的東西,歐陽懿不應為被修改的文章受到審判。
2002年11月中共召開“十六大”前夕,中國17個省市192名異議人士聯名發表了“致中共十六大公開信”,歐陽懿是這封公開信的初稿起草人。後來這封公開信經過這次活動的主要組織者趙常青修改發表,並在國際媒體上得到高度重視和廣泛報道。這封題為“歡迎一個與時俱進推進民主政治的執政黨十六大的召開”的公開信中,主要提出了六項政治要求:1、重評1989年的民主運動和撫恤難屬受害者;2、允許政治流亡者回國;3、恢復趙紫陽作為公民的應有自由;4、釋放良心犯保障人權;5、推動人大批准早已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並制定與之相適應的國內法律;6、從縣市一級公開民主選舉,逐步過渡到全民選舉最高公職。這樣一封溫和的公開信,後來導致趙常青、戴學忠、何德普等許多人被逮捕判刑,歐陽懿是一年多以後的又一名被判者。
歐陽懿是中國活躍的網路異議人士,在網路上發表過大量溫和的政論文章,也是中國民主黨的四川成員,被捕前是四川省遂寧市的教師。歐陽懿2002年12月5號在自己家中被捕,並隨後被押往成都市看守所關押。
中國人權嚴厲譴責中國政府將歐陽懿判處徒刑。這一判決是雙重人權迫害。首先“致中共十六大公開信”本身完全正當,符合公民理應享有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規定內容。其次以明知錯誤的證據判處歐陽懿徒刑,更是惡意的人權侵犯和迫害。中國人權要求中國司法機構必須秉持司法公正,撤銷對歐陽懿公開的枉法判決。
中國人權主席(President) 劉青(Liu 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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