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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福信、肖云良獄中患重病,家屬申請保外就醫被拒

2003年12月19日

中國人權新聞稿

姚福信、肖云良獄中身患重病並被“嚴管”,家屬申請保外就醫被獄方以案子“特殊”而拒絕。

中國人權得到國內知情人士報告,遼陽工運領袖姚福信、肖云良的親屬,12月18日獲准前往遼寧省淩源縣第二監獄直屬大隊,探望關押於此的姚福信和肖云良。知情人士從19日返回的兩位工運領袖親屬處得知,兩位工運領袖在獄中均已身患重病,並且受到嚴管等極其殘酷的虐待。姚福信在錦州獄中時兩次因心臟病突然暈倒,送到監獄醫院診斷為心臟有“偷停”現象,而且耳膜塌陷、聽力下降,右半身麻木,全身皮膚發癢長瘡。肖云良則心臟不好,患胸膜炎,右眼已基本失明,左眼只有0.1的視力。肖云良全身從頭到腳浮腫,右腿因戴著腳鐐、手銬關了半月禁閉而麻木。姚福信和肖云良的親屬均已向當局提出保外就醫的要求,根據中國監獄法的規定,任何服刑犯人患有監獄條件不利健康和治療的疾病,都有權得到保外就醫回到家中醫治的權利。但是監獄當局回答“姚福信屬特殊案子,不能保外。”肖云良親屬保外就醫的要求,始終沒有得到監獄當局的答覆。姚福信、肖云良不僅得病不能享有監獄法規定的權利,甚至還要遭受超越其他犯人的嚴酷對待。他們始終受到對付嚴重違紀犯人的嚴管懲處,雖然他們沒有違犯過監獄制定的規則。任何犯人不準與他們說話,他們一天24小時處於嚴密的監控之下,監獄當局特意在他們的監號內安裝了監視器。

姚福信和肖云良是領導遼寧省遼陽市工潮的領袖。2002年3月,遼陽市爆發了持續十多天的大規模工人遊行抗議活動,參與人數數以萬計。遊行的主要原因,是工廠官員貪污腐敗導致工廠瀕臨倒閉,工人大量失業下崗和長年被拖欠工資,以及退休金和醫療費沒有著落。遊行在國際上廣為報道,引起媒體和輿論高度關注。中國政府懲處了一些貪污腐敗的官員,也部分地解決了拖欠工資等問題。但是與此同時,中國政府對領導遊行交涉的工人領袖,採取了秘密抓捕關押的鎮壓措施,並在2003年5月判處姚福信有期徒刑7年,肖云良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罪名都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國際社會十分關注姚福信、肖云良的人權侵犯案,紐約時報著名專欄作家克裡斯托夫(NICHOLAS D. KRISTOF)上週六前往遼陽市,試圖採訪姚福信、肖云良的親屬,結果被當地官員強制離開。

中國人權強烈譴責對姚福信、肖云良的判刑迫害、到監獄之後的嚴酷虐待,尤其是違反監獄法的規定不準保外就醫。中國人權要求中國政府首先應該遵守監獄法,允許姚福信、肖云良離開有損他們健康的監獄回到家中醫治。監獄法沒有規定特殊案子不能保外就醫,以特殊為由不準保外就醫就是違背自己制定的法律。

中國人權主席(President) 劉青(Liu Qing)
中國人權發佈的報告、聲明、新聞和其他正式文件,統一由中國人權紐約總部發佈。上述文件經由下列二人中任何一人簽名有效:劉青(主席)、Sharon Hom(執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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