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香港居民沈婷致函胡錦濤、溫家寶 為被捕的鄭恩寵打抱不平 要求解決父母房屋被拆遷中所受的侵權傷害

2003年06月24日

中國人權新聞稿
2003年6月24日

香港居民沈婷致函胡錦濤、溫家寶(全文於後),為推動控告周正毅官商勾結而被捕的鄭恩寵打抱不平、要求解決父母房屋被拆遷中所受的侵權傷害。

中國人權通過相關人士,獲得香港居民沈婷致胡錦濤、溫家寶的公開信。沈婷在公開信中表示,“上海首富”周正毅和一些政府機構勾結,以非法手段大規模強迫拆遷侵佔建房用地。這些拆遷嚴重地侵犯了被拆遷戶的財產權利、人身權利,沈婷父母居住六十多年的祖屋,便是這樣慘遭摧,毀造成他們無處食宿流落街頭。在沒有律師敢於接受委託的情況下,因幫助眾多被拆遷戶訴訟而被司法局扣壓律師執照的鄭恩寵律師,接受沈婷和她父母的委託代理訴狀,並成功地將周正毅和靜安區房管部門告上了法庭,從而致使周正毅被抓和中央政府重視其中黑幕。但是鄭恩寵律師顯然因此得罪了有權勢者,他在周正毅一案開庭不久也遭逮捕。沈婷對鄭恩寵的被捕十分氣憤,她指出“如果連鄭恩寵這樣的律師都不能讓他為老百姓講話,我們還有什麼希望?沒有鄭恩寵這樣仗義直言的律師,我們去找誰?上海政府是不是不想讓我們打官司?”所以沈婷在信中要求胡錦濤、溫家寶:“請中央人民政府,關心此事” 。

沈婷在信中同時指出,自己的父親沈俊生、母親莫珠潔,都是為國家為民族勤勤懇懇工作了一輩子的高級工程師。然而在他們鬢髮全白的龍鍾老年,卻遭建商周正毅和靜安區政府勾結,強行拆毀他們的房屋而淪落街頭到處流浪。沈婷呼籲胡錦濤、溫家寶:“傾聽我們的心聲,儘快制止這樣的胡作非為”。否則,“同樣受到傷害的是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政府形象和黨的韆鞦大業”。沈婷“強烈要求儘快解決我父母最基本的生活權利、住房問題”。

據知情人士告訴中國人權,雖然著名的房屋拆遷律師鄭恩寵被逮捕了,但上海的強行拆遷問題仍在猛烈地醞釀。現在又有數十名被拆遷戶的代表到了北京告狀,大家正在等待會有什麼樣的命運和發展。原本在上海幫助父母進行房屋訴訟的沈婷,則為了保持了解情況和對外的聲音而回到了香港。

中國人權一直關注中國各地的強行拆遷情況,尤其是上海的強行拆遷問題,因為強行拆遷中存在大量的財產侵犯、人身侵犯的人權迫害。強行拆遷對人權危害的嚴重程度,從一貫順從忍耐的中國民眾對此拼死抗爭,就可以了解到已經是可能引爆社會的危機。中國人權呼籲中國政府不可再對遭受侵犯的民眾一味壓制,而應該站在第三者的立場公正依法調解建商與被拆遷戶間的利益。中國人權也強烈要求立即釋放鄭恩寵律師,為大量被拆遷戶維護合法權益的律師,理應得到人們的尊重而不是莫須有的罪名陷害。

中國人權主席(President) 劉青(Liu Qing)
中國人權發佈的報告、聲明、新聞和其他正式文件,統一由中國人權紐約總部發佈。上述文件經由下列二人中任何一人簽名有效:劉青(主席)、Sharon Hom(執行主任)。


/>>

附:沈婷致胡、溫的公開信

胡錦濤主席:
溫家寶總理:
您們好!

尊敬的胡錦濤主席,溫家寶總理,我抱著對您們的尊敬和信任,向您們傾訴,金盃,銀盃,不如百姓口碑,此信權作下情上達,反映一下布衣百姓看到的事實,我們的願望與心聲,或許對您們領導下黨和政府的工作有所幫助,不求有功,但求無過。

我是香港公民沈婷,我父母的獨生女兒。我父母合法居住在上海市靜安區北京西路524弄4號的公民,並在此有常住戶口,該房屋承租人是我母親莫珠潔,同住人我父親沈俊生。

在這次上海市靜安區東八塊的動遷中,我父母堅持如一要求享受舊區改造政策規定的“原地回搬安置”,完全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可是動遷組工作人員“英雄”氣短,對我父母說:你們要知道我們是政府行為,開發商周正毅的後臺很硬,是上海ⅩⅩⅩ領導弟弟與他合作開發,你們搬也得搬,不搬也得搬,還是好自為之吧!”動遷組就是這樣用威逼欺騙、恐嚇、侵佔、剋扣等不法行為,大肆搜刮民脂民膏,我深感不安。於是我在3月15日專程從香港趕往上海,為我年邁父母爭取合法權利。4月1日靜安區政府發出動遷裁決書,要我父母在五天內搬離原居住地,搬至離中心區五十公里路的城郊普樂新村,4月23日靜安區政府又發出強遷令,在沒有有效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情況下,4月30日上午8時42分採取政府行為,對我父母合法居住了六十多年的祖屋進行強遷,5月4日我父母入稟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5月28日上海市靜安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03年5月28日上午9時至12時,在靜安區人民法院有100多人參加旁聽,以我父親沈俊生為代表的6位原告,代表靜安區東八塊(一期)2159戶居民訴訟被告靜安區房屋土地管理局,關於核發周正毅佳運投資有限公司《房屋拆遷許可證》一案。在法庭質證中,發現官商勾結、上下串通,致使國家流失鉅額國有土地出讓金的嚴重違法犯罪事實。

上海靜安區城建投資有限公司以一家佔出資僅1%的國有企業,串通在維京島(Virgin Island)註冊登記的號稱佔出資99%的所謂外商佳運投資有限公司,根本就沒有提供由本市銀行出具的補償安置專用存款帳戶的存款證明。卻未經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交易,竟輕而易舉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零和靜安房地局簽訂滬房地資靜(2002)出讓合同第19號的上海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經黑箱操作私下授受無償地取得了上海市靜安區58街坊總面積為43429平方米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並以同樣方式無償地掠取靜安區53號至60號等其他七塊國有土地使用權,致使幾十億鉅額人民幣的國有資產流失,其中99%落入所謂的外商私人腰包。由此可見滬房地資靜(2002)第19號出讓合同分明是一份違法的無效合同,靜安城建投資有限公司的《房屋拆遷許可證申請》書稱“建設項目的主要內容由外方造高檔商品住宅。”當我們質問其中外方是誰應由靜安房地局舉證作答。靜安房地局只能啞口無言,再也無可置辯,難道靜安房地局連承擔建設項目主要內容的外方是誰都不明不白,任憑鉅額國有資產外流損失。居然會核發拆遷許可證?內中若無隱情,何必緊捂蓋子?近日香港媒體報導周正毅事件,這件事已公開了。
4月30日在被強遷之後,我到處找律師打官司,許多律師都拒絕代理,不是說“打了也白打,”就是說“壓力太大,還要多幹幾年”。在幾經周折的情況下,我找到了為五百場拆遷官司惹怒眾區長,現無故被停業的鄭恩寵律師,鄭律師二話沒說,當天為我寫狀子,當天上交,第二天法院受理,但因律師執照被扣,而不能為我出庭辯論。因此在5月28日上海靜安區人民法院第一法庭的庭審時,有100多人參加旁聽,我以代理人的身分,為我父親沈俊生及其他5位原告用鄭律師執筆的質證意見和代理詞,在法庭上進行辯論,質證,當質證意見一一揭穿開發商周正毅不合法處,旁聽席上不由自主發出“呵,原來是這樣”的驚嘆聲。當我母親宣讀完代理詞時,旁聽席上忍不住響起了長久的鼓掌聲,因為她講出我們心里話,這掌聲也代表了老百姓對法律的信心。但就在6月6日晚鄭恩寵律師以“非法獲取國家機密罪”遭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如果連鄭恩寵這樣的律師都不能讓他為老百姓講話,我們還有什麼希望?沒有鄭恩寵這樣仗義直言的律師,我們去找誰?上海政府是不是不想讓我們打官司?鄭恩寵並非一般律師,他是上海專打拆遷官司的著名律師,前後打過五百場拆遷官司,但在一些官員眼中他卻並不光明磊落,民告官的官司,只要你這個律師認認真真講真話實話,可以說壓力無處不在,無所不在。上海這個被專家稱為行政主導的城市,行政機關在行政官司敗訴率極低,而在上海行政官司中70%是動拆遷官司,在上海這樣一個國際化城市行政訴訟遠沒有成為解決行政爭議與監督的主要渠道,在這樣情況下,鄭恩寵的拆遷官司由於為老百姓賣力辦案,在法庭上勝訴率就達30%,不免被有些官員視為異類,但有趣的是司法局法院官員甚至在法庭上的對手紛紛找鄭恩寵為他們親戚打拆遷官司。鄭律師認為“政府的政績,開發商的利益,老百姓的安居樂業是個三角關係,相互依存,又相互有衝突,但只要法律渠道通暢,互相利益會達到平衡。在目前的司法體系下如果把這一渠道堵上,會逼著老百姓走上訪的路,而上訪不是一條正常的法治路線。”目前,我的訴訟才剛剛進入第一階段,我父母的合法權利是否會得到法律保護,上海的法制環境究竟怎樣,相信不久的將來我就會看到真實的結果!在此我大聲疾呼,人民律師為人民,人民律師不是為官商、奸商。請中央人民政府,關心此事。

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上海開始大規模城市建設和舊城改造,城市變化日新月異,但與此同時,有關拆遷的糾紛和矛盾也日益增長。土地權屬的轉移是財產權的轉移,屬於民事行為,必須遵循“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等民法原則。開發商與房屋土地使用權所有人之間是平等協商的民事關係,不是行政隸屬關係,強迫一方必須將財產按照另一方所喜歡的價格和方式成交,這是荒蠻時代的笑話。如果土地升值成為開發商的利益,政府主管部門少數人的政績,無視於憲法,無視於公民權利,堅持殖民掠奪式的發展模式,那麼歷史是最好的檢察官。目前,許多政府部門認為自己有至高無上的權力,法律只是一件華麗的衣服,用時即穿,不用時即扔。將國家法律授予的權力,自己授予自己的權力,有時甚至是為了謀奪他人的法律權利而授予自己的權力,用來尋租謀利。在這種拆遷博弈中,雖然涉及拆遷人,被拆遷人和政府三方,但遊戲規定決定了拆遷方(開發商)是天然的贏家,被拆遷人(房屋所有人)是天然的輸家,政府官員作為中立的第三方,卻成為拆遷方(開發商)尋租的對象。對於涉及拆遷糾紛,“問題多多積怨深深”是對多年來該領域引發問題的恰當概括,中國追求法治目標的最大桎梏,莫過於法律對強勢利益集團的讓步以至服從,縱觀目前在房屋拆遷領域的情勢,這種問題尤顯突出。當法律一旦喪失固有的邏輯、功能,成為強勢利益的走卒,社會危矣!對房屋主的苦苦訴求裝聾作啞,用規律性的敗訴結果來“棒喝”房屋土地使用權交易關係中的弱勢一方,法院的角色錯位於此為甚!這無論如何也不能說是為了“穩定”。這種獨特現象背後的利益影響不言自明,一些司法機關已由社會公信及利益平衡器變成了為利益集團守利的工具,公民的基本權利受到了大規模侵犯。俗語說得好“久病成良醫”艱難而曠日持久的房屋拆遷訴爭磨煉出無數的“知法者”。這是唯一令人欣慰的,多年來這一領域,“於法無據”的聲音不綴,切不可以為那是無知使然,其實為了謀奪利益的無恥使然。有的機構、部門對規則的輕蔑態度令人深深的失望。如果政府部門不敬畏規則,在上海目前大環境下,對公民利益保護的不確定因素將愈演愈烈。

尊敬的胡錦濤主席,溫家寶總理,請您們傾聽我們的心聲,儘快制止這樣的胡作非為,因為這樣的動遷對家的毀滅和對公民基本權利的損害給人們造成的恐慌,絕望和傷痛是永遠無法撫平的,同樣受到傷害的是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政府形象和黨的韆鞦大業!我父母一生縱無傑出的成就,畢竟也可算是無愧於國家和民族,我父親沈俊生高級工程師,1965年響應毛澤東號召支援大三線,在貴陽永安電機廠工作15年,1980年轉回上海寶山鋼鐵總廠,現已退休。我母親莫珠潔,1960年畢業於上海電機製造學校,高級工程師,在上海市起重機廠工作,現已退休,過去即使對地主、官僚買辦執行掃地出門,也不至於不給出路,不管死活。今天我父母有哪一項違法犯罪,我家受憲法神聖保護的房屋竟可以被靜安區人民政府橫遭毀滅,令我父母無處食宿流落街頭,我父母的居住權和生存權又在哪?難道在我父母鬢髮斑白龍臃老年,人民政府竟可如此對待一對老專家,令他們淪落街頭,流浪!流浪!在此,我強烈要求儘快解決我父母最基本的生活權利,住房問題。

在今次周正毅事件公開後,中央人民政府的立場和徹查的決心,確實做到了“情為民所繫,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由衷的感謝無法言表,“愛我中華,救我中華”的感情與共,您們的干預,搶救,無論對歷代祖先,後生晚輩和當今社稷百姓實在是功德無量,善莫大焉。謝謝!我等待您們的批復。早盼賜音。

致此

敬禮

沈婷
2003年6月21日

錯誤 |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錯誤

網站遇到非預期錯誤。請稍後再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