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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失信,上海被拆遷戶上訴受阻

2003年04月17日

中國人權新聞稿

上海被拆遷戶代表三百多人圍堵市長韓正、市委書記陳良宇,要求見面解決問題,市政府官員簽字承諾四月十四日下午見面商談,卻臨時推翻承諾,激憤的民眾結夥上訪北京又被抓,目前事態仍在發展中。

中國人權從國內多渠道獲知,上海市長韓正和市委書記陳良宇,四月五日前往上海龍華陵園掃墓時,被聞訊趕到的艾福榮、王慧芳等被拆遷戶代表三百多人圍堵,要求見面解決拆遷中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嚴重侵犯問題。上海政府緊急調派了約三百名警察,趕到陵園如臨大敵的維持秩序,拆遷戶們衝進陵園並與警察發生磨擦。最後由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柴俊勇出面接收被拆遷戶代表的申訴狀,並且書面簽字承諾四月十四日下午雙方見面商談,才解決了被拆遷戶代表定要面見清明掃墓的市長韓正、市委書記陳良宇的難題。但是四月十四日下午約定的時間,市政府工作人員突然宣佈這次見面會議取消了,並且叫來三十多名警察驅散這些被拆遷戶的代表。感到上當受騙的三十多名被拆遷戶代表,前往上海火車站購買了十七日到北京的火車票,決定再次到北京上訪解決問題。但是從目前了解到的情況看,與被拆遷戶代表康秀珍一起購買車票的三名代表,購票之後即被警察抓走關押了一整天,車票也被搜走並且撕毀。所以知情人士估計這次集體上訪北京的行動,已經被警察抓人撕票而強行取締了。這些代表中的許多人,都是三月中旬中國人大、政協兩會期間,到北京集體上訪遭到抓捕關押的被拆遷戶,上海政府當時為了勸說他們兩會期間不再上訪,向他們許願保證一定解決拆遷中的問題。可是兩會開完卻沒有任何解決,使他們深感上當受騙而開始新的申訴告狀。知情人士告訴中國人權,目前集體上訪北京的行動,雖然遭到抓捕鎮壓較難成行,但是事情一定不會就此結束,被拆遷戶的抗議形態正在發展之中,形成或者醞釀更大更強烈的行動是真實存在的。

知情人士同時告訴中國人權,被拆遷戶的申訴抗議等行動,不僅完全合乎基本人權和中國的法律,而且完全是為了生存被迫採取的。知情人士說,上海拆遷無法無天,任意剝奪被拆遷戶的權益,例如上海市徐匯區漕溪北路李家宅一號的孫美珍一家,有祖傳私房一百四十平方米,但是房產商卻只承認三十平方米。房產商的任意侵吞剝奪,使許多住戶丟失生存所必須的住所。但是由於房產商和政府合夥掌控搬遷,這些肆意侵犯公民人身和財產權利的暴行通行無阻。因此在拆遷中造成死亡或者毒打致傷的案件比比皆是:上海瀋陽路132弄2號的馬玉芬,因為被強制拆遷而投河自殺;上海眉州路233號的孫家福,被強制拆遷的第三天自殺;上海瀋陽路60弄53號的劉桂蘭,被威逼搬遷導致心臟病發死亡;上海杭州路23弄19號的佘尤龍,也是被強制拆遷導致病發死亡;還有上海眉州路215號的丁國璋等。因為抵制強制拆遷而被警察、保安打傷的人,包括陳相山、張支平、張士華、周劍平、孫家鴻、周金山、周貴祥、王忠保等數十人。

上海著名的幫助拆遷戶維護權益的律師鄭恩寵,因為敢於接收和維護被拆遷戶的權益案件,已經數年被無端剝奪律師資格。但是他仍然通過各種形式,向國家政府部門和社會一再表示:“地方政府在決定城市改造土地規劃時,缺乏公開的聽政程式。在土地徵用,房屋拆遷補償時,缺乏公正的評估機構;在拆遷雙方協議發生糾紛時,則缺乏相應公正、中立、獨立的司法救濟路徑。結果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的行政問題,不能有效的地轉化為法律程式去解決。行政問題逐步演變成社會問題,甚至導致成政治問題。”所以鄭恩寵建議修改中國憲法第十條,使之能夠考慮土地和房產權利者的利益。

中國人權對中國近年來拆遷中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侵犯現象十分關注。這已經演變成中國的重大社會問題,甚至是政治問題。中國人權建議中國政府從法律和執行方式上進行徹底修改,轉變中國政府是房產商的利益維護者和行動支持者的形象。中國人權尤其希望中國政府不要壓制堵塞被拆遷戶上訪的權利,而是能夠聽取他們的陳述、要求,並以中立的第三者的立場參與解決。

中國人權主席(President) 劉青(Liu Qing)
中國人權發佈的報告、聲明、新聞和其他正式文件,統一由中國人權紐約總部發佈。上述文件經由下列二人中任何一人簽名有效:劉青(主席)、Sharon Hom(執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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