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新聞稿
中國人權要求重新評估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建議所表達的意見。
中國人權反對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把本組織就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所表達的意見介定為“立場不清”。
中國人權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建議的立場非常清晰。中國人權並沒有就“應否立法”表達意見,但已詳細陳述,並清楚表明對政府的“立法建議”及“立法程序”的反對。中國人權認為,香港政府將各界意見的分類方法存在缺陷,政府只著眼於《基本法》第23條這既定事實,並沒有仔細閱讀各團體及個人所表達的意見之詳細內容,完全漠視對希望有效地提供立法建議的團體或個人所表達的意見,例如中國人權提交的意見書。為此,中國人權認為香港特區政府有必要重新獨立並客觀地評估所有團體及個人所提交的意見書。
中國人權並重申要求政府公佈白紙草案,讓公眾能夠有機會研議條文的文字並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提出意見。
中國人權是一個人權監察及游說的國際組織,其辦事處分別設於紐約和香港。中國人權於1989年由一些中國科學家及學者創立。其工作包括人權研究,人權教育及對外游說,以推動國際認可的人權標準,並監察這些標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落實的情形。
中國人權就《基本法》23條立法內容所表達的意見刊於中國人權網站
HRIC Response to the Hong Kong SAR Consultation Document on proposals to implement Article 23 of the Basic Law (372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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