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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漢族王力雄等各界人士提出三點建議, 呼籲全國人大和法院公正審理阿安扎西、洛讓鄧珠死刑案

2002年12月12日

關注焦慮活佛阿安扎西及藏人洛讓鄧珠的死刑案,大陸漢族王力雄等各界人士提出三點建議, 呼籲全國人大和法院公正審理阿安扎西、洛讓鄧珠死刑案,中國人權完全支持建議書並要求中國政府和法院採納合情合理的建議。

活佛阿安扎西等人的死刑案審判後,中國一批知識分子對死刑判決缺乏透明度,此事關係藏人情感和潛伏漢藏衝突,對國際社會高度重視的藏人問題如此判決損害中國的司法信譽等等,深為焦慮並且期望通過努力能有可信賴的依法公正的結果。在十二月十二日該案進入上訴階段後,王力雄等二十四名各界知識分子,聯名發表了題為“大陸漢族各界人士提出三點建議呼籲公正審理阿安扎西、洛讓鄧珠死刑案”(公開信全文於後)。這封包括作家、畫家、律師、教師、學者、記者、編輯、企業家、電視編導、獨立電影人、探險運動家、佛教居士和大學生聯名簽署的公開信,是寫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最高人民法院和四川省高級法院的。

王力雄等人在此公開建議信中,表達了對這一死刑審判的深切疑慮,指出爆炸恐怖活動不符合佛教的不殺生和達賴的非暴力精神,而阿安扎西活佛熱心公益、善名遠播;阿安扎西與當地政府早有矛盾糾葛;這次審判前展開揭批運動難免先定罪後審判之嫌;首犯的判刑低於受其指示的主犯,這些都是等令人難以信服和解釋的現象。所以有這些猜疑是因為這一死刑審判不透明。這是中國司法難以獲得社會公信的主要障礙。這一審判關係中國敏感的民族問題和國際關注的西藏問題。不能透明公正審判就不能消除藏人將其視為漢政府的迫害,並且埋下民族衝突的隱患。同時也會對正在恢復的中國政府和達賴喇嘛的對話帶來干擾。

所以王力雄等人針對將要進行的上訴審理,提出具體的三點建議:由王力雄等人為該案被告聘請四川省以外的獨立律師;允許國內外記者採訪上訴審理和有關部門及人員;邀請藏人代表現場觀察上訴審理全過程。

中國人權完全支持王力雄等各界人士的建議信。這封建議信不僅體現了中國知識分子的良心,對社會和法律公正的鼎立維護,對國家信譽民族關係的責任感,而且完全符合中國法律和人權規定。中國人權要求中國政府全部採納三點建議,向國際社會和中國社會展示遵守法律尊重人權的真誠意願,也向藏人和其他民族展示漢政府只是公正客觀依法辦案,並不是漢政府對其他民族的迫害。要採納這三點建議是輕而易舉之事,關鍵在於中國政府是不是真的重視黑箱審判的危害,以及有沒有接納社會人士意見的胸襟。

中國人權主席(President) 劉青(Liu Qing)
中國人權發佈的報告、聲明、新聞和其他正式文件,統一由中國人權紐約總部發佈。上述文件經由下列二人中任何一人簽名有效:劉青(主席)、蕭強(執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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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漢族各界人士提出三點建議
呼籲公正審理阿安扎西、洛讓鄧珠死刑案

 

 

關於阿安扎西、洛讓鄧珠死刑案上訴審理的建議書
——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於2002年12月2日以“製造系列爆炸、煽動分裂國家”之罪判決甘孜州雅江縣農民洛讓鄧珠死刑,判處雅江縣崇新寺僧人阿安扎西死刑,緩期2年執行。

阿安扎西(亦為阿昂扎西)八十年代在印度被認證為阿登彭措活佛的轉世,法名為丹增德勒,在康區南部的藏族群眾中享有很高威望,也是海外藏人十分關注的人士。目前,當地群眾和海外各界對案件的判決提出的疑問有:一是爆炸恐怖活動與佛教的不殺生原則和達賴喇嘛的非暴力路線相悖,不應該是熱心公益、善名遠播的一位藏傳佛教活佛所為;二是阿安扎西被捕前與當地政府、警方有過數次矛盾糾葛,兩次出走,導致當地群眾上萬人聯名派代表到北京告狀;三是在法院審理之前,甘孜州已經開展“揭批阿安扎西為首的犯罪團夥”運動,有先定罪後審判之嫌;四是如果說阿安扎西是首犯,洛讓鄧珠受其指使,對洛讓鄧珠的量刑更重不合法理。

我們認為,產生猜疑的根由主要是審判過程的不透明,人們無法聽到當事人為自己所做的辯護,也無法對案情進行追問和獨立調查。這種黑箱運作是我國司法獲得社會公信的主要障礙。針對這個具體案件,除了需要保證司法公正、維護憲法、履行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以外,還涉及到在我國特殊敏感的民族問題和已成為國際關注焦點的西藏問題。如果一個受到當地藏族百姓廣泛愛戴的僧侶被不透明的審判判刑,即使他真地有罪,也會被說成是漢政府對藏民族的迫害,埋下未來導致民族衝突的隱患,成為國際指責的把柄,也為正在恢復中的中央政府與達賴喇嘛的對話增添干擾。

尤其是,此案具有不可挽回的性質,人命關天,一旦洛讓鄧珠被執行死刑,就無法再使其復活。同時,所有那些未得到澄清的猜疑也會隨死人不能說話而變成永遠的猜疑,給漢藏關係中加上一筆無法償付的新債。

因此,保證上訴審理過程的透明、公正是至關重要的——是消除各方對此案的猜疑,避免此案傷及漢藏民族關係的最後一個機會。為此我們建議,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上訴審理的過程中,除了嚴格遵循法律,充分保證法律被審判者的權利以外,還應該針對此案的特殊情況,採取以下三點措施:

1、 由我們作為獨立民間人士,為阿安扎西和洛讓鄧珠二人聘請四川省以外的獨立律師為二人進行辯護;
2、 允許國內外媒體充分採訪案件的上訴審理過程,以及參與審理的有關部門和人員;
3、 邀請海外藏人的代表現場觀察上訴審理的整個過程。

我們認為,如果甘孜州警方的確掌握阿安扎西和洛讓鄧珠犯罪的確鑿證據,甘孜州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的確公平無誤,在上訴審理過程中採納我們所建議的措施,對國家、對漢藏民族、對我國司法系統的信譽都是只有百利而無一害,其他方面也將因此對案件的最終判決口服心服。

此致

敬禮!

建議人(按姓氏筆畫排列):
王力雄(作家), 王吉陸(大學生), 王怡(大學教師),
馬容(佛教居士), 冉雲飛(土家族、編輯), 劉義(畫家),
劉蘇?堙]企業家), 劉曉波(學者), 師濤(記者),
朱建剛(學者), 餘傑(作家), 張衛民(學者), 張祖樺(學者),
李蘊(電視編導), 季丹(獨立電影人), 林泉(醫生),
林猛(大學教師),羅藝(職員、探險運動者), 姚國華(教師),
趙誠(學者),徐曉(編輯), 浦志強(律師), 蕭瀚(律師),
廖亦武(作家)

200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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