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新聞稿
過去十年來﹐ 中國中央政府及各大城市的地方政府均針對最貧困的流動人口﹐ 致力建立制度化的系統排斥他們。中國人權在最新公佈的報告──《中國的二等公民──大城市對流動人口的歧視性法律和制度》裡闡述了戶籍制度經不斷改動後﹐ 如何令國內流動人口淪為二等公民﹐ 致使諸如北京及上海等主要城市中約一成至兩成居民實際上毫無權利可言。
中國人權研究主任裴克凜 (Nicolas Becquelin) 表示﹐ 政府當局一方面聲稱戶籍制度還有待改良之處﹐ 另一方面卻又變本加厲更不公平地對待數以百萬計的流動人口。
中國人權在報告中闡述流動人口受到的不公平對待包括﹕
中國人權指出﹐戶籍制度對流動人口造成的障礙或侵犯﹐其根源主要來自中央政府不公平發展政策及資源分配不均的結果﹐造成城市及農村之間的鴻溝。在一系列的建議之中﹐中國人權促請中國政府立即正視造成人口由農村向城市流動的根源﹐包括給予農村較平等的基本設施及資源投放的急切需要。中國人權更要求設立機製令大城市及直轄市的政府部門增加對他們管治下所有人的責任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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