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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覺、尹進呼籲美國總統向江澤民提出停止對異議人士的人權剝奪

2002年10月21日

中國人權新聞稿

著名異議人士方覺、尹進致函或呼籲美國總統布希﹐向即將來訪的中國主席江澤民要求停止對他們的人權剝奪。

中國著名異議人士、體制內的民主派代表人物方覺﹐向中國人權講述他的人權遭受侵犯剝奪的情況﹐並要求中國人權轉達布希總統﹐希望在布希與江澤民不久的會見中﹐提出這一人權問題並敦促中國放棄對方覺的迫害。方覺自今年七月二十二日刑滿離開監獄﹐便遭受警察無休無止的騷擾威脅拘喚等迫害﹐至今不僅得不到工作和經濟來源﹐公安局甚至連身份證和戶口也不給他。美國駐北京大使館對方覺一案始終高度關注﹐方覺在監獄關押的四年時間裡總向其親屬了解情況。鑒於方覺離開監獄後在中國難以生存﹐美國大使館人權官員藍墨客表示同意方覺以旅遊簽証赴美﹐並向中國外交部就方覺赴美進行交涉。八月二十一日中國外交部正式答覆美國使館﹐中國政府同意方覺持因私護照出國赴美。但是在方覺向中國公安機關書面申領赴美護照後﹐八月二十六日中國公安機關卻通知方覺﹐沒有接到上級的命令不能給方覺護照。公安機關在此後拘傳方覺等情況下﹐多次明確表示不會允許他出國赴美的。十月九日﹐美國駐中國大使瑞德﹐親自赴中國外交部﹐交涉方覺出國赴美一事﹐中國外交部沒有當場給予答覆。但是兩天之後的十月十一日﹐北京公安部門又突然找到方覺﹐告訴他上級沒有通知﹐不會給予出國赴美的護照。中國政府不會考慮美國的要求﹐因而發給你赴美護照。這雖然不是對瑞德交涉的直接回答﹐但顯然是針對瑞德交涉所作的拒絕。方覺因而多次向中國人權要求﹐在中國主席江澤民十月份訪問美國時﹐要求美國總統布希、美國政府和國會議員﹐向江澤民提出方覺的出國權利橫遭剝奪並促使關註解決。

同時﹐原海南經濟報駐山西記者站站長尹進﹐也為自己七十三歲的母親和十二歲的女兒﹐得到瑞典的移民許可已經八年多事件﹐卻由於中國政府拒發護照給她們而不能成行﹐而分別致信美國總統布希和中國主席江澤民﹐要求他們關注這一人權侵犯案﹐並本著人道主義的精神促使中國儘早發給她們護照。尹進致江澤民的公開信全文如下﹕

江澤民主席﹕
你好﹗

我叫尹進﹐原海南經濟報駐山西記者站站長。1989年的天安門事件後﹐中國政府關押我十三個月﹐沒有任何罪行和罪名仍將我勞動教養三年。勞改期滿之後丟失了工作和生活來源﹐我被迫為了生存而控告抗爭。結果反而招致司法部門對我追捕迫害﹐萬般無奈下逃亡海外獲得瑞典政治庇護而定居斯德哥爾摩。母親和女兒也依法可以移民到瑞典來和我一起生活﹐但是八年多來山西太原公安局始終拒絕發給她們護照。太原公安局還拒絕書面講清不發護照的原因和法律依據﹐致使母親和女兒沒有辦法對此侵犯人權行為申訴控告。

我母親已經高齡七十多歲﹐身患高血壓、心臟病和嚴重白內障等疾病﹐近來醫藥費好幾萬元不能報銷。不僅醫藥費用沒有﹐甚至連她不夠維生的退休金也沒有保障﹐她和女兒極度艱辛困苦。我是她老人家唯一的兒子﹐也是十二歲女兒唯一的法定監護人﹐她們一老一少的唯一依靠就是我。不讓她們祖孫前來瑞典和我相依為命﹐我又被無辜通緝追捕有國難回﹐就是將她們有意推入痛苦和難以生存的險惡之中。

我想﹐這可能是山西省或者公安部門的官員私自作為﹐而並非創造三個代表理論的江主席所代表的中央的決定。所以﹐我在此懇切呼籲江澤民主席﹐請本著人道主義的精神﹐過問此案糾正下屬無端非法侵犯人權﹐允許我身患重病的母親和稚齡的女兒獲得護照﹐來瑞典與我團聚。我知道紐約一個叫郭姍的美國女士﹐由於江澤民主席的過問﹐而得以從中國領會兒子團聚。希望江澤民主席對於完全是中國血緣的我的一家﹐也能有如此的同情和良好意願。

尹進﹐2002年10月15日。

尹進致布希總統的公開信全文如下﹕

尊敬的布希總統﹕
你好﹗

我知道你即將會晤中國主席江澤民先生。我的母親和女兒有移民瑞典和我團聚的許可﹐卻由於中國政府無端不發她們護照﹐致使她們八年多不能前往瑞典﹐而在中國孤兒老母極其艱難痛苦。我因為參加中國的六四天安門運動﹐遭到中國政府迫害及進而通緝﹐逃出中國在瑞典獲得政治庇護並定居﹐現在也是有國回不去。我懇請你在會晤江澤民之時﹐提請江澤民促使中國政府遵守人權給我母親女兒護照。你與江澤民會晤中一分鐘的交談﹐就可能解決一個家庭的悲劇甚至生存危機。為了讓你更清楚一些我的情況﹐我將致江澤民主席的公開信附件給你。

尹進﹐2002年10月15日

方覺原任中共福州計劃委員會副主任﹐是中國一批主張民主變革的中層和高層官員的代表人物。一九九八年初﹐方覺通過中國人權﹐發表了“中國需要新的轉變(民主派的綱領性意見)”一文。此政治綱領性宣言﹐在國際引起高度關注。中國警方一九九八年七月秘密抓捕方覺﹐以所謂非法經營和收受賄賂為名﹐對方覺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在遭受了中國監獄整整四年的禁閉嚴管殘害後﹐方覺於今年七月二十二日離開監獄。離開監獄後方覺一直遭到警察的騷擾、監視、控制﹐甚至不給方覺戶籍和辦理身份證﹐同時又拒絕美國政府同意方覺赴美的交涉。

尹進是山西1989年民主運動的主要發動人物之一﹐因而被山西省公安廳列為通緝的五名六四要犯之一。但是關押審查尹進十三個月﹐並沒有能夠找到尹進任何罪行或者罪名。所以山西省公安部門採用了不經法律審判的手段﹐將尹進判處勞動教養三年投入勞改。勞改期滿之後﹐又剝奪了尹進作為記者工作的權利﹐這使尹進同時也斷絕了生存來源。尹進為了爭取工作和生存的權利﹐開始在山西太原和北京上訪起訴﹐控告造成他勞改和喪失工作的主要責任者、山西省委書記王茂林。他的控告在不斷遭到法院拒絕受理後﹐便開始向太原北京的公安當局申請遊行抗議。對尹進的這些抗爭舉措﹐當年國際上的一些重要媒體都有顯著報道。所以公安部門開始下令追捕尹進﹐尹進因而逃離大陸到了台灣。在中國人權等非政府組織的大力營救下﹐尹進等人獲得聯合國政治難民資格﹐並被北歐福利國家瑞典接收定居。

因為政治原因或者親屬株連﹐剝奪一些公民的出國回國權利﹐始終是一項受到國際批評的不良的中國人權記錄。中國人權主席劉青指出﹐有數位相當大的人數的人權受到這剝奪﹐而且毫無法理和道理可言。例如劉青的妻子韓曉榕﹐僅僅因為是劉青的妻子而十年多不准回國﹐更為蠻橫的是也不給韓曉榕弟弟等親屬護照﹐因而也不允許她的親屬看望她。中國和平組織主席唐泊橋的母親﹐體弱有病希望能見兒子一面﹐申請護照近十年都被不說理由的拒絕。勞工運動活動人士李強母親﹐身患重病想來美國看一看李強﹐也是因為不發護照而悲憤莫名。所有這類不發護照的人士﹐完全不屬於出入境法規定的不准出國的五種人﹐因而中國政府是非法對他們進行人權剝奪。過去中國政府在國際強大的輿論壓力下﹐曾經發給蘇曉康等人的妻子等親屬護照﹐允許他們出國看望或者團聚。但對中國政府沒有這種壓力時又故態復萌﹐所以聯合國和美國等民主社會﹐應該持續保持這種壓力﹐才會促使中國政府從根本上認識並尊重這一基本人權。

中國人權主席(President) 劉青(Liu Qing)
中國人權發佈的報告、聲明、新聞和其他正式文件﹐統一由中國人權紐約總部發佈。上述文件經由下列二人中的任何一人簽名有效﹕劉青(主席)、蕭強(執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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