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新聞稿
中國山東民運理論家牟傳珩等人被以煽動顛覆及污辱國家領導人罪判刑﹐知情人說這是中共十六大之前震懾防止異議人士活動的計劃的部份行動。
山東民運人士及牟傳珩在海外的朋友告訴中國人權﹐九月十日下午﹐青島市大山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污辱國家領導人罪﹐判處山東民運理論家牟傳珩有期徒刑三年﹐並處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判處民運活躍人士燕鵬有期徒刑一年半﹐並處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在法官宣讀長達三十分鐘的判決書之後﹐牟傳珩和燕鵬均當庭表示﹐對中國法律和如此審判失望﹐不相信可以得到公正審判和對待﹐所以不會向中國的上級法院上訴。據了解情況的人士告訴中國人權﹐中國司法部門在違反程式法關押牟傳珩燕鵬大大超過一年後﹐又突然快速將他們判刑﹐不僅是要迫害懲治他們﹐更主要的是為了在中共十六大之前震懾異議人士﹐使批評抗議反對中共當局的聲音不敢發或者發不出來。
燕鵬是隨團在廣西省北海市旅遊中﹐於去年七月十一日被國家安全局抓捕﹐理由是涉嫌偷渡國境罪。牟傳珩得知情況後十分憤慨﹐多次聯絡他人一起揭露真相表達抗議﹐牟傳珩因此也於八月十三日被捕。牟傳珩起草的有些抗議信﹐是寫給中國領導人的﹐判決書就是認定這些抗議信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並且比較少見的還認為犯下了污辱國家領導人罪。
牟傳珩也是中國山東老資格的著名異議人士﹐他是1979年民主牆運動的重要參與者之一﹐與孫豐一起編輯出版很有影響的民辦刊物“海浪花”﹐同時還與邢大坤等異議人士一起創辦民辦刊物“理論旗”和“志友論壇”﹐並參與民眾組織“志友學社”的領導和活動。牟傳珩因為民主牆的活動﹐1981年被捕並按反革命罪名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釋放後二十年來始終遭到警察的監控和騷擾。牟傳珩長期堅持倡導“廣交友不結社”的主張﹐以此作為異議人士爭取民主而又避免招致中共鎮壓的行為策略﹐從而成為讚同並實行這種策略的異議人士的精神領袖。
燕鵬是山東省活躍的異議人士﹐1989年開始參加中國民主運動﹐是“廣交友不結社”的活躍成員﹐因此前後三次被公安局無理拘捕。燕鵬在青島創立並經營過一家營運良好的酒店﹐以贏利豐厚的收入支持民主人權的活動﹐並幫助遭到迫害生活艱難的異議人士。燕鵬因而被青島警方視為必須打擊拔除的危險人物﹐他的酒店也因為警察強迫房主斷水斷電而被迫關閉。
中國人權譴責中國政府壓制言論自由、剝奪人民批評抗議政府的權利﹐譴責為此而對牟傳珩燕鵬的判刑迫害。中國人權主席劉青並就此案指出﹐為了政治會議的目的而判刑﹐借判刑震懾社會的不滿和表達願望﹐不僅迫害人權﹐也違反法律程式和目的﹐對中國的法制健全和發展極為有害。
中國人權主席(President) 劉青(Liu 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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