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09年2月23日眾多訪民在成都中院門口上演的“鏈子門”行為藝術劇,有關部門雷霆行動抓捕多人。在羈押了一年多後,2010年4月7日、8日樂山市市中區法院以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 對本案進行了異地審理。我擔任丐幫維權領袖 陸大春 的辯護律師。本案有關部門高度重視,採取了交通管制、禁止現場拍照、搜身搜包檢查、暫扣手機、國家安全保衛人員全程監控、法庭全程同步錄音錄像、省政法部門領導現場聽審等種種措施保證了庭審的順利進行。本案被告人辯護團律師做了幾乎一致的無罪辯護。 辯護詞 尊敬的法官: 受被告人 陸大春 的委託和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的指派,我擔任陸大春的辯護人。現發表辯護意見如下: 基礎之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