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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鐵路運輸中級人民法院: 受被告王宇委託,經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指派,張凱律師作為王宇涉嫌故意傷害案件的辯護人,該案在貴法院承辦。但是,我們認為:貴院在辦理過程中, 明顯違反法律規定,嚴重侵犯律師權利,變相剝奪當事人的辯護權。具體理由如下: 一、未依法給辯護律師下達開庭通知書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一條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後,應當進行下列工作: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 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 根據《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試行)》的通知(六)將傳喚當事人和通知辯護人、法定代理人、證人、鑑定人和勘驗、檢...
關於提請緊急關注王宇律師涉嫌傷害案遭逮捕、判刑一案的建議書 全國人大、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 受被告王宇委託,經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指派,張凱律師作為王宇涉嫌故意傷害案件的辯護人,該案一審業已結束,王宇律師被判三年,現在正在二審中, 我瞭解到,該案在偵查、審理過程中多處程序違法,嚴重侵犯律師權利,變相剝奪當事人的辯護權。具體理由如下: 一、未依法給辯護律師下達開庭通知書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一條,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後,應當進行下列工作: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傳 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 根據《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全球郵政特快專遞上海市龍門路郵局,發件人鄔玉妹,經手人顧珩 2010年7月12日 鄔玉妹以特快專遞將“延期開庭申請書”和“授權委托書”寄給黃浦區人民法院
李曉明、鄔玉妹、馬亞蓮 2010年7月12日 鑒於法院不通知家人倉促決定開庭日期,鄔玉萍家屬和代理人要求法院給予鄔玉萍聘請律師和准備出庭的時間
李曉明、鄔玉妹 2010年7月12日 鄔玉萍的兒子和姐姐授權馬亞蓮為鄔玉萍的訴訟代理人
上海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 2009年11月26日 上海勞教管理委員會以非法聚集、滋事擾亂社會秩序為由決定對鄔玉萍勞教1年3個月
上海市黃浦區法院6月30日在安徽省女子勞教所開庭審理毛恆鳳訴上海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行政訴訟案的法庭筆錄
上海市黃浦區法院向毛恆鳳的代理人之一吳雪偉送達的出庭通知書
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法院 2010年6月4日
2010年2月25日對毛恆鳳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寫到處罰原因為“2009年12月25日在外省市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西大門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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