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台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布《近期中國大陸社會群體性抗爭事件分析》的報告。報告指出,去年一年中國大陸出現抗爭事件高達74,000多起;今年上半年在92個地區發生了341起有組織的群體性抗爭和規模性武裝抗爭事件,其中萬人以上的有17起,5,000人以上的有46起,傷亡1,740人,其中公安武警和地方干部傷亡484人。這些抗爭事件造成大約340億到400億元人民幣的直接經濟損失。報告分析導致民眾集體抗爭事件的主要原因包括:農地征用、積欠民工工資、城市民房拆遷、貧富差距、城市失業、貪污腐敗以及民間維權意識的高漲等。報告認為引發大陸民眾群集抗爭的症結,是民主機制欠缺、法律保障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