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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

(2010)高刑終字第64號 原公訴機關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 上訴人(原審被告人)劉曉波,男,54歲(1955年12月28日出生),漢族,出生地吉林省長春市,博士研究生文化,無業,戶籍所在地遼寧省大連市西崗區青春街5號2-1-2號,暫住北京市海淀區七賢村中國銀行宿舍10號樓1單元502號;1991年1月因犯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免予刑事處分;1996年9月因擾亂社會秩序被勞動教養三年;因涉嫌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於2008年12月8日被拘傳,12月9日被監視居住,2009年6月23日被逮捕;現羈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辯護人丁錫奎,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律師。 辯護人尚寶軍,...
[English / 英文] 世界人權宣言 1 第十九條 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2 第十九條 一、人人有權持有主張,不受干涉。 二、人人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尋求、接受和傳遞各種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論國界,也不論口頭的、書寫的、印刷的、採取藝術形式的、或通過他所選擇的任何其他媒介。 三、本條第二款所規定的權利的行使帶有特殊的義務和責任,因此得受某些限制,但這些限制只應由法律規定並為下列條件所必需: (甲)尊重他人的權利或名譽; (乙)...
由中國人權翻譯 2010年1月19日,捷克劇作家、前異議人士、捷克斯洛伐克最後一任總統、捷克共和國首任總統瓦茨拉夫•哈維爾,就劉曉波、《零八憲章》和在共產主義體制下進行民主改革的艱難進程等議題接受了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的採訪。哈維爾是《七七憲章》的起草人之一;該憲章呼籲在捷克斯洛伐克保障人權和進行政治改革,並啟發了中國的《零八憲章》的誕生。自劉曉波(《零八憲章》的起草人之一)2008年12月被拘留以來,哈維爾一直為他進行呼籲。2010年1月6日,哈維爾同其他兩位前捷克異議人士聯署了一封給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的公開信,抗議中國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劉曉波1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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