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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國人權翻譯 2010年1月19日,捷克劇作家、前異議人士、捷克斯洛伐克最後一任總統、捷克共和國首任總統瓦茨拉夫•哈維爾,就劉曉波、《零八憲章》和在共產主義體制下進行民主改革的艱難進程等議題接受了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的採訪。哈維爾是《七七憲章》的起草人之一;該憲章呼籲在捷克斯洛伐克保障人權和進行政治改革,並啟發了中國的《零八憲章》的誕生。自劉曉波(《零八憲章》的起草人之一)2008年12月被拘留以來,哈維爾一直為他進行呼籲。2010年1月6日,哈維爾同其他兩位前捷克異議人士聯署了一封給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的公開信,抗議中國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劉曉波11年徒刑。...
2010年2月5日 中國著名異議作家廖亦武受德國科隆文學節的邀請,準備動身前往德國從事文學交流活動。廖亦武多年來一直受到中國當局的監控,不准許他出境。這回公安部門又再次不准他出國。為此,廖亦武給德國總理默克爾夫人寫了一封公開信,請求她的幫助。 親愛的默克爾夫人: 遙遠地問候。 我叫廖亦武,中國底層作家,前不久,我的第一本德文作品《Fräulein Hallo und der Bauernkaiser:Chinas Gesellschaft von unten》由FischerVerlag推出,由於深受讀者和評論界推崇,賣得相當不錯,FischerVerlag正打算推出我的第二本德文作品,...
2000年1月13日 親愛的鬍子或禿頭: 夜以繼日地讀你的《證詞》,劉霞讀得快,我讀得慢。一目十行與逐字領會之間,你應該知道哪頭更熱吧。以後你再豬腦子,也該知道對誰應該坦蕩,對誰應該曖昧了吧。 與你四年的牢獄相比,我的三次坐牢都稱不上真正的災難,第一次在秦城是單人牢房,除了一個人有時感到死寂外,生活上要比你好多了。第二次8個月在香山腳下的一個大院中,就更是特殊待遇了,除了沒有自由,其它什麼都有。第三次在大連教養院,也是獨處一地。我這個監獄中的貴族無法面對你所遭受的一切,甚至都不敢聲稱自己三進三出地坐過牢。其實,在我們這個非人的地方,想有尊嚴只剩反抗一途,所以坐牢只是人的尊嚴的必不可少的部分,...
廖亦武 2010年3月 我竭盡了全力,很遺憾。我仍然抵達不了德國,抵達不了科隆文學節為我安排的朗讀會現場。 我身心疲憊,但我還是要對大家說謝謝。 我特意給大家寄去我創作並演奏的歌與簫。你們已經聽見了吧。 不是中國笛子,是中國洞簫。笛子是橫著吹,洞簫是豎著吹,洞簫的身長是美洲印地安人骨笛和原始非洲人豎笛的兩三倍,在古代,用來招集孤魂野鬼。 我在監獄內學會吹簫。我的師父是個84歲的老和尚。當我進去時,他已經在裡面住了很多年。這個與世無爭的僧人,犯的也是一種古老的罪——反革命會道門——會道門是存在於中國偏僻山區的秘密組織,源頭可以上溯到幾百年前的清朝,宗旨是反抗異族的政權——老和尚因受鄉民的擁戴,...
2009年12月10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對劉曉波提起起訴當天,中國大陸165名《零八憲章》簽署人在互聯網上發表聯署聲明,表示他們每一個人都是這一案件的組成部分,他們願意與劉曉波同擔刑罰。這一倡議立刻得到了《零八憲章》簽名人的熱烈響應,截至2009年12月28日,劉曉波的生日,也是劉曉波被判刑11年後的第3天,國內的簽名人數已達520多人。 《零八憲章》網站 和 中國人權網站 刊登了到2009年12月28日為止的全部簽名名單。願與劉曉波共同承擔責任的網上籤名活動一直在繼續中,並獲得越來越多的簽名支持。以下是這一聲明: 我們願與劉曉波共同承擔責任 我們作為和劉曉波先生一起共同起草或簽署《零八憲章...
高文謙 1989年春,高文謙在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工作。他親眼目睹了學生的抗議示威活動,當局隨後的“六四”鎮壓改變了他的一生。他決心把被共產黨掩蓋的文革歷史真相通過自己的筆告訴世人。他的努力後來主要都凝聚在他的備受歡迎卻在中國大陸被禁的《晚年周恩來》一書中。 一晃“六四”鎮壓已經過去了20年。這是個非常沉重的話題。一提起“六四”,又把我帶回20年前那個殘暴、血腥、令人心悸的夜晚。那是中國現代史上最黑暗的一夜,刻骨銘心,改變了許多中國人的命運,也包括我自己。1989年年初,當時時局已是山雨欲來風滿樓。改革已經進入了第10個年頭,鄧小平跛腳鴨式的改革已經累積了許多社會矛盾,...
4月16日,深圳著名維權律師劉堯在被羈押近500天后獲得緩刑而被釋放。劉堯因代理廣東省河源市東源縣派頭村村民進行土地維權而於2007年12月18日被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刑事拘留。在被羈押期間,劉堯的案件經歷兩次上訴,四次庭審,刑期從2008年6月被廣東省東源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至2009年4月16日廣東省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盡管按照法律規定,適用緩刑的前提條件之一是根據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現,而劉堯從被羈押開始拒不認罪,無任何悔罪表現,廣東省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還是以適用緩刑的方式將其釋放。劉堯從被釋放開始,...
4月16日,廣東省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深圳維權律師劉堯被控“故意毀壞財物罪”一案做出終審判決,判處劉堯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劉堯當天獲釋。劉堯律師於2007年12月被拘留,其間共經歷了4次庭審,現雖獲釋,但在這一判決下,劉堯不能再繼續執業。 在過去的一年半時間裡,劉堯案引起了深圳乃至全國律師界的強烈反應。 2006 年底,廣東省河源市東源縣派頭村村民因當地政府征用了村民集體土地供富源實業集團建造新的水電站,委托劉堯律師代理他們的失地案。2007年12月,劉堯和村民兩次前往水電站施工現場要求停止施工,雙方發生爭執。2008年6月,劉堯被東源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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